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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2021-06-15 23:46:15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2021年5月1日实施。借着条例实施及非法集资宣传月的契机,我行各营业网点将面向广大客户开展各种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具备三个特点:

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2.利诱性: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

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广大客户应擦亮眼睛,结合非法集资的以上特点进行甄别。我们国家对于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原则为,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认清非法集资后,就要防范其危害。大家可以记住两个方法:

1.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1.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对于非法集资人及协助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恢恢法网。我国对于非法集资人,会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当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十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集资协助人,将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鼓励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应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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