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概要
1 产品介绍
针对信誉优良银行开立的国内信用证,先向开证行办理单据托收,待开证行承诺付款后向信用证受益人(卖方)办理无追索权的融资,在到期日时进行资金结算的金融产品。
2 币种
福费廷的币种应为信用证币种,如币种为外币,可办理结汇。
3 期限
根据承兑天数确定,且整个期限不超过365天。
4 金额
最高可为100%的信用证交单金额。
产品功能
1 盘活资金,减轻周转压力
开证行承兑后最高可按信用证交单金额100%无追索买断放款,资金即刻回笼,大幅提升企业资金流动性。
2 转嫁收款风险,优化财务状况
无追索买断隔离开证行、海外卖方兑付风险,应收账款出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应为货物贸易A类企业和B类企业(超过90天以上(不含)时,须经外汇局审核通过并出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C类企业仅可办理90天以下(含)的贸易融资业务。
2
申请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且福费廷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
3
企业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出口结算业务往来,收汇记录正常;出口商品应销路良好,价格波动不大。
4
我行要求的其他办理条件。
资料收集
1
《国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2
《国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协议》(审批同意后签署)
3
开证行承兑报文
4
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合同
5
全套出口单据(出口托收时收取)
6
出口报关单
7
如出口商品属于国家限制出口范围,应提交国家有权部门签发的相关许可证或批文
8
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
注: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以各网点实际要求及我行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