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议付
产品概要
1 产品介绍

在出口信用证项下,我行在出口商交单后,向其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根据我行融资时点不同,分为开证行承兑前议付和开证行承兑后议付。

2 币种

与信用证币种保持一致,如为外币可以办理结汇资业务。

3 期限

即期信用证最长10天,远期信用证根据承兑天数确定。

4 金额

最高可为100%的信用证交单金额。

产品功能
1 依托银行信用,降低收款风险

以开证行银行信用为基础,只要提交相符单据即可获得融资,降低进口商商业信用风险。

2 适配多种结算场景

支持即期、远期信用证项下融资,期限灵活,可匹配不同贸易周期,最长可覆盖至远期信用证承兑到期日。

3 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提前回笼货款可增加当期经营现金流,优化流动比率等关键财务指标,改善企业整体财务报表表现。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应为货物贸易A类和B类企业,C类企业仅可办理90天以下(含)的贸易融资业务。

2

具有法人资格和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

3

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有稳定的出口结算业务往来,收汇记录正常。

4

出口商品销路良好,价格波动不大。

资料收集
1

《出口信用证(交单/议付)申请书》

2

信用证正本以及全套出口单据

3

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合同

4

商业发票

5

出口报关单

6

如出口商品属于国家限制出口范围,应提交国家有权部门签发的相关许可证或批文

7

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

注: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以各网点实际要求及我行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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