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收据贷款
产品概要
1 产品介绍

以信用证方式、进口代收方式(D/A,D/P)、T/T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进口业务中,我行应企业的要求,为企业对外付款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用于支付单据项下的款项。企业凭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从我行得到货运单据,提货销售后收回货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归还我行资金的一种业务。

2 币种

贸易合同约定币种,支持异币种融资。

3 期限

结合贸易周转周期,不超过180天。

4 金额

信用证项下,不超过交单金额。

D/A, D/P项下,不超过发票金额。

T/T项下,不超过报关单金额。

产品功能
1 适用场景

适用于信用证方式、进口代收方式、T/T货到付款等多种结算方式。

2 缓解流动性

无需自有资金付款赎单,可先行提货销售,且以货物销售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不额外占用企业流动资金。

3 币种灵活

可根据经营需求,在购汇还款或直接还款间灵活选择。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

申请人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条件的规定,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资料收集
1

《信用证信托收据贷款申请书》

2

《信托收据(适用于信托收据贷款业务)》)

3

与国外出口商签订的合同

4

出口方银行邮寄来的全套单据:包括发票、提单、保险单据等(L/C、D/A、D/P项下)。

5

客户提交的全套单据:包括发票、进口货物报关单(T/T项下)。转卖、转口贸易业务需要审核同一货物的进、出口合同,买卖发票及全套正本提单,情况说明等。

6

如已提货应提交报关单/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未提货的应在提货后补充提交。

7

如进口商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口范围,应提交国家有权部门签发的相关许可证或批文。

8

其他进口售付汇所需审核资料。

9

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

注: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以各网点实际要求及我行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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