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向具有合法承贷主体资格的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以其所持有的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综合效益较好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物,以该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
申请对象
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产权清晰,已投入商业运营,并对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有独立的处置权的借款人
贷款限额
不高于2亿人民币
贷款期限
不超过10年
担保种类
抵押
申请程序
信贷咨询 — 信用评价 — 信贷审批 — 签约 — 放贷